中新经纬12月8日电 题:定向下调再贷款利率不会驱动政策利率调整
作者 明明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FICC分析师
央行12月7日公布最新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表显示,自12月7日起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下调后,支农、支小再贷款3个月、6个月、1年期利率分别为1.70%、1.90%、2.00%。
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不同于下调OMO(公开市场操作)或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而是更偏向于结构性信贷政策支持。我们认为,定向下调再贷款利率不会驱动政策利率调整,但能有效提振信贷,配合近期一系列政策信号,宽信用空间或已打开。
再贷款是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包括流动性再贷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和专项政策性再贷款。其中,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与金融支持实体的关系最为紧密,在实务中应用最为常见,可以细分为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主要支持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促进信贷结构调整。
相较于下调OMO或MLF利率,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既保障了政策精准滴灌和直达实体经济的效果,也避免释放过强的宽松信号。而直接下调OMO或MLF利率虽然也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但资金投向缺乏约束,可能会出现“跑冒滴漏”的问题,不能保证资金全部投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再贷款具备“定向”特征,尤其是采取“先贷后借”模式后,地方法人银行先发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之后等额申请支小再贷款,进一步保障资金使用精准性和直达性,充分发挥支小再贷款的引导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实现普惠小微贷款“量增、价降、面扩”。
以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作为结构性政策,可以更好地直达实体经济。当前中国经济恢复仍存在不稳定、不均衡的问题,尤其是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需要政策予以支持,从而稳定市场主体的信心和预期,进一步巩固前期政策的效果。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的众多政策工具中,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作为极具结构性特征的政策工具,托底力度保持适度,不会向市场投放过量资金,同时有助于降低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激励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引导中小银行降低“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精准滴灌和直达实体的作用,体现出政策的精准质效。
从央行对于货币政策的定调来看,稳健中性仍是货币政策的总体基调,货币政策取向不变的前提下,预计政策利率也不会调整。1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答记者问时强调“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从本次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而非政策利率来看,货币政策依然坚持不搞“大水漫灌”,验证了此前多次强调的“稳健中性”的政策取向。(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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