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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调查|福星股份西安项目高管谎报警情案背后:倒账疑云与融资争议

2021-01-29 12:20:41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西安,记者 刘敏)讯,1月27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鱼斗路派出所办结一件“谎报警情案”。该案虽属治安领域但违法行为人身份比较特别,为老牌上市公司福星股份在西安主要房地产项目的财务人员徐某。2020年是该项目“大丰收”之时,其一期基本完结,西安项目公司也一跃成为福星股份排行第三的营收来源,中期毛利率甚至高达40%。

此时发案本就蹊跷,而据财联社记者调查了解,徐某此番违法行为的动机、逻辑更为匪夷所思:他在该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完好保存的情况下,精心设计路线、地点后去公安机关报案遗失,报案前一个多月还在当地报纸刊登了遗失声明。案发后徐某先是隐身一段时间,此间,福星股份西安项目公司账户突然集中出现大额资金反复进出。

一个多月到案后,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面上看,该案似乎至此告一段落,可波澜不惊的表层下,更重要的真相才刚刚拉开帷幕。

近年来,福星股份因负债率快速攀升、有银行授信不用借高息、历经地产黄金20年分红仅10亿等现象屡陷争议,投资人诟病之余对发生在这家上市公司身上的现象也颇感不解,而此次“西安事件”凸显出的一系列反常财务行为则不失为开启过往谜团的钥匙。

谎报警情“暗度陈仓”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汉川钢丝绳厂,1999年上市更名福星科技,起初主营金属制品业,2001年设立地产业务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星惠誉”),2007年之后房地产业务成为主营,目前在总营收占比85%。之后再更名为福星股份。

2017年12月,福星惠誉与陕西企业合资成立陕西空港美术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福星西安项目公司’),双方股权比例6:4,开发“福星惠誉美术城”项目。彼时,西安楼市温度已明显升温,正处沸腾前夜,福星惠誉进军西安时机颇佳。

该项目公司二股东近期递交的多份报案材料称,“合作后企业的实际运营中,双方约定由福星惠誉委派财务总监及会计、出纳,我公司(即二股东)委派财务经理参与管理。其中项目公司的公章、法人私章、营业执照由福星惠誉指派人员保管,财务章及所有开户行网银U盾的审核盾由我公司(即二股东)指派人员保管。银行柜面业务办理(预留印鉴为财务章),由双方携带证件及印章共同办理;日常网银支付流程为,福星惠誉指派的财务人员制单,我公司(即二股东)指派的财务人员审核授权后方可支付。”

对此,福星惠誉在对二股东提出审计要求的一份答复函中曾予以印证,函内称:“项目公司每笔对外付款均由贵司(二股东)财务经理加盖印鉴后进行”。二股东方提供的OA记录、双方对话截图等一系列证据也显示,此种财务共管模式已实行三年且尚能保持平衡。

2020年11至12月间,这种“相安无事”被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打破。

该项目公司分别在5家银行开有账户,二股东报案材料称,”2020年底,先后发现在农行西安高新支行、浦发银行桃园支行的网银U盾出现异常,无法登陆,进出款项进出无法知悉;询问又得知,之后银行账户上集中出现大额资金反复进出。“

遇此异常后,福星股份西安项目公司二股东遂于2020年12月9日、10日分别报案,12月24日西安鱼斗路派出所正式受理,之后浮出水面的情况令人大跌眼镜。

原来,早在2020年10月26日,福星股份西安项目公司就已在当地三秦都市报刊登遗失声明称:”不慎将公司财务专用章、监管户财务专用章遗失。“

而项目公司二股东提供的相关记录显示,遗失声明刊登之后的一个多月当中,企业财务运行仍保持一直以来的流程操作如常。

图注:福星股份西安项目公司在财务印鉴完好保存情况下谎做遗失声明

2020年12月6日,福星惠誉委派项目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徐某又来到西安鱼斗路派出所,声称骑共享单车丢失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财务专用章。鱼斗路派出所民警出警受理,当日,警官与徐某共同前往徐某所称的辖区内丢失地点寻找未果,且发现此地并无监控设备。民警只得按规定先向徐某出具《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情况登记表》,但并未立案。

12月8日前后,西安项目公司二股东发现由自己保管的银行U盾无法登陆,去银行询问才突然得知“原先预留财务章已被福星惠誉财务人员以遗失为名进行了变更。”

图注:谎报警情案受案回执

财联社记者分别致电农行、浦发官方客服询问变更预留印鉴所需提交材料及流程,被告知”如果是因为预留印鉴丢失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变更,材料中均需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丢失)证明。“

显然,银行方面在未接到公安机关正式立案通知或出具《遗失证明》的情况下,就以这份《登记表》等材料为福星惠誉方办理了西安项目公司的变更预留信息、预留印鉴、U盾、开户许可证等。

徐某到案后,对谎报警情相关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利润奶牛”遭倒账

“过去三年的合作过程中也从未出现前兆比如严重争执之类,而且若对共管方式有意见即便沟通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作为上市公司如此行事很难令人理解。”福星股份西安项目公司二股东方面负责人坦言。

财联社记者也就相关疑问向福星股份发去采访函,对方确认收到之后便再无回复。

2020年半年报显示,福星股份西安项目公司正值“丰收期”,是其疫情之年的重头“利润奶牛”。

福星股份中期总利润2.27亿元人民币,西安项目公司同期利润就接近1.05亿;报告期西安项目营业收入为4.17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总营收的13.18%,确认收入金额位列第三。同时,该项目公司毛利率在子公司体系内排第一,高达40%,是营收第一的项目公司毛利率两倍多,为其整个地产板块23%毛利率的主要支撑。

图注:福星股份2020中期财报截图

相比该项目公司的亮眼数据,其余子公司多在财务困境中挣扎。最新数据显示,目前,福星股份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55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38.56%、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9.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80.41%。

从2020年9月1日到12月5日,福星股份更是连发7份担保公告,为旗下子公司不同形式融资合计24.2亿人民币提供担保,仅为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星新材料”)一家子公司,就提供了总计7.7亿担保。

巧合的是,这些融资集中发生于10月30日至12月5日这三十多天里,正处于西安项目公司启动假遗失声明(10月26日)到案情败露(12月10日)期间。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3日,福星股份西安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徐某向二股东提交的一份情况说明,称福星惠誉向项目公司拨款一千万,却“由于出纳人员失误,错将壹仟万元整打成了壹亿元整”,因而需要将九千万转回去。二股东方面称由于此种解释过于不合常理正在犹豫时,几天后,预留银行的印鉴就被以谎报方式完成变更,资金开始频繁进出。

图注:匪夷所思的资金往来说明

“从审计角度观察,该现象最值得深究与明确之处在于:上市公司(福星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对项目公司的控股地位,是否有利用融资优势把不明贷款资金借道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倒账的行为?因为其通过谎报警情,显然是欲限制项目公司小股东的知情权,于公司法的一系列司法解释所倡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政策相悖离,其作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在哪里?”一位资深会计师对此分析道,“进而细思极恐,会不会存在利用项目公司的建设过程,骗取银行贷款挪作他用?甚至出现通过掌控项目公司财务控制权后粉饰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行为?”

情有独钟高息债务?

事实上,对福星股份财务扭曲的质疑早在一年多之前就已涌现。彼时投资人关注两大焦点:一是“福星股份是否凭借极具迷惑性的会计处理隐藏了不容乐观的真实负债情况”,二是为何公司要在银行授信额度充裕的情况下,不断加大高成本借贷资金占比?

比如,2015年福星股份的资产管理公司及信托借款为30.65亿元,至2018年已升至56.12亿元,而当年福星股份共获银行授信额度161.18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63.83亿元;2019年公司银行授信额度168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达到84亿。至2020年中期,其信托融资和非银行类贷款合计已升至90亿。

图注:福星股份2020中期财报截图

公布的财报中,福星股份将非银行与信托融资成本区间显示为9%至12.41%。但此类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除了利息高还有期限短,而一旦超期就将承担更高成本。此种操作将很快吞噬企业收益,也会引发其他股东认为自身利益无端受损的质疑,随西安项目公司近期案件同时浮现的就是一个典型争议。

一份由福星股份二股东提交的《关于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提供贷款全套资料的函件》称,“项目公司原本有低息融资的途径,但因福星股份、福星惠誉分别与华融签订《还款协议》致使需承担高达12%/年的分期清偿补偿金,和一旦逾期还要加收12%/年,即24%/年的融资成本。由于此种安排已对小股东利益产生严重损害,因而存有异议。”

但福星股份显然对这种“反常融资”力度并未停歇,最新公告显示,2020年12月初,其又与信达资产针对旗下两家子公司实施了合计4.5亿的类似操作,公告中仅称该项融资“期限24个月,利率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常水平,债务人按相关约定向信达资产分期偿还债务。”

据悉,目前围绕福星股份西安项目的财务争议与调查仍在进行,本社也将持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