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人身险工作迎新政
来源:保险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又一新举措昨日落地。银保监会向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及各人身保险公司发布《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身保险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和支持保险产品创新,切实服务保障民生。
通知主要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跨境医疗保险产品、2020版定义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等部分粤港澳大湾区人身保险产品进行了规范。包括大湾区人身险产品应当包含“粤港澳大湾区”字样;大湾区人身险产品主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销售,可扩展至广东省全域;跨境医疗险产品主要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医疗健康和商业保险经验数据定价,保额上限可适度提高与港澳接轨;大湾区专属重疾产品主要参考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28重度疾病病种(2020版定义)经验发生率表(大湾区专属参考)CI6(2020)”等定价。
为何要制定大湾区专属经验发生率表?大湾区重疾风险与全国有何区别?中国精算师协会相关负责人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湾区数据量充足,满足单独编表的信度要求,同时,大湾区重疾险产品的经验发生率与全国重疾经验发生率确实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单独编制成表。这将有利于大湾区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大湾区专属保险产品的创新。
上述负责人透露,整体上,除少儿段部分年龄点外,粤港澳大湾区病种合计经验发生率专属参考表大部分重疾合计发生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心梗、中风、胃及食道癌、肺癌等疾病的经验发生率略低于全国水平,鼻咽癌、结直肠癌、肝癌、乳腺癌等疾病的经验发生率略高于全国水平。
一位珠三角地区险企高管表示,影响重疾险产品价格的因素很多,包括保障责任、利率、费用率、重疾发生率等,不同产品对各种因素的敏感性不同。大湾区专属经验发生率表的制定,将从发生率的角度体现产品的地域特征,让大湾区专属重疾产品在定价上有一些费率优势。
记者从业内获悉,保险公司已经积极准备大湾区专属人身险产品,新产品将于近期推出。例如,横琴人寿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已经完成符合通知要求的粤港澳大湾区重疾险开发,拟于近期在大湾区内地9个城市上市销售。针对鼻咽恶性肿瘤等大湾区高发疾病、严重慢性肾衰竭等中青年特定疾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及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等老年高发疾病,横琴人寿大湾区重疾险都分别设计了特定保险金,充分体现了产品的区域特征和保障特色。
根据通知要求,银保监会已经授权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对大湾区保险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各人身保险公司开发销售大湾区保险产品,应将相关材料报送广东银保监局或者深圳银保监局审批或者备案。销售行为管理、销售情况监测分析、投诉纠纷处理等日常监管也由上述银保监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