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专利局已经拒绝了总部位于海得拉巴的Lee Pharma提出的对阿斯利康的抗糖尿病药物沙格列汀以Onglyza商标出售的强制许可申请。“由于申请人未能随申请书或在听证期间或通过补充陈述而提供证据,并且未能使该法令第84(1)条所规定的理由和理由令财务主任满意...专利OP Gupta的负责人在一份声明中说:“因此,我认为尚未就命令作出表面上的判决……因此,申请人的强制许可申请被驳回。”订购。
根据《印度专利法》,如果政府认为药品负担不起药品,并授予合格的仿制药制造商许可,则可以对该药品签发强制许可(CL)。根据WTO协议,国家政府可以调用CL,允许公司在未经专利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生产专利产品,这是出于公共利益。15页的命令说,Lee提出的CL申请是基于公众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专利发明无法以合理的负担得起的价格向公众提供,并且该专利发明在印度不起作用。 。
它说,申请人未能证明该专利发明在该国不起作用。印度沙格列汀的专利已于2007年授予Bristol Myers Squibb,但后来转让给了阿斯利康。迄今为止,印度仅向Natco Pharma授予了针对拜耳公司的Nexavar的强制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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