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云)讯,规范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监管在行动。进入7月份,中证协、上交所、深交所均对IPO新股发售违规的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采取监管措施或黑名单等监管动作。
7月5日,根据针对网下询价合规情况专项现场检查结果,上交所对6家存在违规报价行为的机构投资者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7月17日,中证协对11家网下投资者采取自律措施,包括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注册制改革以来,共将257个发生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
7月22日,中证协发布今年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涉及黑名单对象达76个。被列入黑名单时限短则半年,长则一年。
中证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宏胜向媒体表示,目前看,新股发行总体平稳,但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情况,比如,部分IPO发行市盈率呈下降趋势,未募足项目增多;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定价与投价报告估值区间偏差较大,主承销商出具的投价报告未能充分发挥定价引导作用。这反映出,一些机构没有经过专业、独立研究,报价不审慎不客观,其内控合规流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还可能存在打听报价、串通报价等涉嫌违规行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新情况新问题,据财联社记者多方了解,证监会有关部门、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正在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积极研究解决,拟从优化规则和加强监管两方面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良好发行秩序。一方面,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完善股票发行定价、承销配售等相关制度规则,优化报价流程,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更有效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报价机构监管,规范报价行为,重点加大对串价等干扰发行定价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出清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机构,督促报价机构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发行承销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