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上海,记者 丁艳)讯,山雨欲来风满楼。近日,银保监会透露偿二代二期工程监管规则将于6月30日之前敲定。在时间紧凑的情况下,多家险企临阵磨枪增资动作频繁。
多位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坦言,险企如此频繁增资与偿二代二期工程规则即将发布有一定关系,因为偿二代二期正式实施后,其对险企的偿付能力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影响,寻求增资是唯一有效的方式。目前监管根据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偿付能力低的险企业务受限会越来越多,所以险企不得不补充偿付能力。
同时,多位业内人士指出,险企增资后可以有益于其发行更大体量的产品,部分险企通过产品来占领市场和客户,再依靠投资收益赚取利润。另外,险企增资也与其自身业务发展策略、资本市场情况以及股东具体考虑等有关。
不可穿透资产预期配置比例将减少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0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其计划在2021年上半年发布偿二代二期工程20项监管规则,这意味着偿二代二期规则将在6月30日之前落定。
而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其将会对险企带来哪些影响?一位曾参与偿二代二期建设的专家指出,“偿二代二期工程加强穿透监管,按照全面穿透、一穿到底的原则,准确识别和计量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偿二代二期穿透计量原则有利于限制险企盲目追求高收益忽视底层风险,引导险企准确评估非基础资产(尤其是包含多层嵌套结构)的风险水平,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与风险抵御能力,不可穿透资产的资本消耗较高,预期配置比例将减少。”
据今年1月14日财联社记者获悉的一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显示,较偿二代一期相比,偿二代二期最为显著的变化就是其新增“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规则,明确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应穿尽穿原则,对所有非基础资产进行穿透,计量其最低资本;应当遵循穿透到底原则,将所有非基础资产逐层穿透至基础资产或者豁免穿透的非基础资产。
同时,不再将保单未来盈余全额纳入核心资本,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对保单未来盈余进行资本工具分级,而是分别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本和附属二级资本。明确保险公司应以物权方式或通过项目公司方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成本模式计量金额作为其认可价值。而保险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权益法确认认可价值。
上述曾参与偿二代二期建设的专家指出,“偿二代二期工程对保单盈余按照保单的剩余期限来进行分档,期限较长的可以进入核心的资本,期限较短的进入附属资本。这对于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较大,大部分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肯定较此前有所下降,偿付能力较低的险企将面临经营压力。”
上述券商非银分析师指出,“从行业两轮联动测试结果来看,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提升,产险、再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滑,险企要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低利率环境下做好资产负债相匹配,降低利率风险。寿险公司在发展长期价值型业务的同时,需要关注疾病恶化的趋势。”
据了解,2017年9月,偿二代二期工程正式启动。2020年1月和7月,偿二代二期分别在全行业完成了两次的联动测试。
多险企开启增资补血模式
自今年4月下旬以来,长城人寿、中邮人寿、中韩人寿已发布公开引战增资计划,其中中邮人寿引战增资额度高达71.63亿,拟募集资金对应的持股比例为24.99%;长城人寿、中韩人寿引战增资额度分别为10亿-50亿、18.18亿。
同时,阳光财险、交银康联人寿、中信保诚人寿通过发债的方式增资金额不菲,分别为50亿元、48亿元、40亿元;国富人寿、合众财险、信美相互人寿、渤海财险、复兴联合健康分别募资10亿元、6亿元、5亿元、3.6亿元,1.145亿元。中华人寿在2020年年报中透露增资工作称,其已启动资本补充方案。
另外,偿付能力面临压力的鼎诚人寿、复星联合健康两家公司股东通过无偿捐赠的方式为其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一位外资险企精算评估人士对财联社记者指出,“目前公司正处于着手开发评估模型阶段,预计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目前公司暂未听说需要注资。”
对于近期险企增资频繁的原因,一位中型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险企增资与偿二代二期工程规则即将发布有一定关系,但也与险企自身业务发展策略、资本市场情况以及股东具体考虑等有关。”
“近期险企增资确实受到偿二代二期规则即将发布的影响,因为偿二代二期正式实施后,险企偿付能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一位券商非银分析师直言,“在不影响业务开拓的诉求中,寻求增资是唯一有效的方式,仅依靠短期的业务调整不太现实。”
一位银行系险企战略规划人士亦指出,缓解偿付能力压力是险企近期增资的原因之一,同时险企增资后可以有益于其发行更大体量的产品。“险企发行更大体量的产品主要是为了占领市场和客户,其有可能出现低利润、甚至不盈利的情况,主要依靠投资收益赚取利润。”
另外一位券商非银分析师同样认为,险企近期增资主要是为了缓解偿付能力压力。“首先偿二代二期实施后,预期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会下滑;其次,目前监管根据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偿付能力低的险企业务受限会越来越多,所以险企不得不补充偿付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险企平均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皆有所下滑。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险企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同比下降1.4%;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3%,同比下降2.5%。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6%、277.9%和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