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 2月25日,杭州银行公告称,于2021年2月2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财政局的一致行动人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的通知,根据《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新区财政金融局持有的杭州银行股权无偿划转至产业集团的批复》(钱塘管发[2021]2号)的要求,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需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该股份相应的孳息无偿划转给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塘新区产业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持有公司55,663,206股普通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0.94%;钱塘新区产业集团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为55,663,206股普通股。划转完成后,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钱塘新区产业集团将持有公司55,663,206股普通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0.94%。根据钱塘新区产业集团出具的确认函,钱塘新区产业集团将作为杭州市财政局的一致行动人,与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东职责,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