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日联合就修订《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风控指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交易所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简称“债券回购”)业务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机制,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风控指引》自2016年12月发布实施以来,交易所市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债券回购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债券回购风控指标体系不断健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沪深证券交易所、结算参与人等多方参与的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基本建立了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监测、压力测试、风险预案等一整套风险管理制度,在管理和防范交易所债券回购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债券回购风险总体呈现持续收敛态势,较好发挥了市场流动性补充和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
由于近年来市场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当前债券回购风险管理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了一些不适应性。为此,上述两家机构联合组织对《风控指引》进行了适应性修订,以更好满足债券回购风险管理与市场规范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修订《风控指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规范以信用债开展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适当性要求。近年来债券信用风险时有暴露,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更好加强投资者保护,相应提高了一般法人机构开展债券回购的担保品要求,仅允许其以利率债入库开展债券回购。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仅限于一般法人机构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一般法人机构参与交易所市场协议回购、三方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变。经统计,目前全市场仅50余户一般法人机构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所涉回购未到期余额不足60亿元,市场余额占比不足0.5%,对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整体格局影响较小。
二是按照有保有压、结构优化的原则,对基本债券回购风险指标做了优化。一方面,适当放松利率债回购风控指标限制,以更好满足市场回购交易需求,鼓励市场更多运用利率债券开展债券回购,促进改善交易所债券回购担保品质量。另一方面,适当严格信用债回购风险指标要求,新增信用债单一发行人入库集中度指标,以降低债券信用风险向回购融资主体回购违约风险传递的可能性,防范担保品管理的错向风险。
三是加强结算参与人风险管理职责,完善债券回购自律管理体系。一方面,要求结算参与人进一步加强对回购融资主体的事前、事中持续风险管理,压实结算参与人风险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对回购融资主体及结算参与人的自律管理,明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沪深证券交易所可实施的自律管理措施类型。
为平稳推动《风控指引》修订工作,尽量降低对市场参与主体正常交易的不利影响,本次《风控指引》修订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对于不满足新修订基本债券回购风险指标要求的存量债券回购交易,预留了一定的过渡期,具体安排将在《风控指引》发布通知中予以明确。
下一步,上述两家机构将结合意见征求情况,组织对《风控指引》做进一步修订完善,择机发布实施。在此过程中,中国结算、沪深交易所将持续深入做好市场沟通、业务培训等市场组织工作,确保此次《风控指引》修订工作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