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彭扬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1月25日在“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做好《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的组织落实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动产融资效能,便利小微企业融资,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此外,央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表示,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打着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号,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促进中小微动产担保融资发展
《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日前印发,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谢丹表示,《决定》实施后,全国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到统一登记的便利。当事人可7×24小时在线自主办理登记、查询,登记流程简化,查询效率提高,成本显著降低,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征信中心已经正式对外提供统一登记服务。
田地表示,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有效解决了附着在统一动产或权利上的担保交易信息分散、不透明、易产生权利冲突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有助于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二是有助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动产担保融资发展。
自主登记显著提高效率
《决定》提出,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当事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对此,谢丹表示,与实质审查相比,自主登记能够显著提高登记效率,也符合现代登记服务理念和国际上最佳实践经验。(下转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