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9月2日晚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康美”)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同时公司还与有关方签署了《合作协议》《生产经营托管协议》《资产负债托管及处置协议》等协议。当晚ST康美便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关于对 ST 康美控制权变更和经营托管等事项的问询函》。
根据公告,截至《表决权让渡协议》签署日,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将其所持 29.9%的股份委托予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林投资”),并同时无条件放弃控制剩余股份。据悉,易林投资成立于2020年8月18日,由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共同成立,上述三名股东在后续托管工作中各有分工及侧重。目前,易林投资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易林投资受托公司 29.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后,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债务处置等方面进行管,但对相关协议项下的收益、风险、损失、义务、债务等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根据《生产经营托管协议》约定,ST康美每6个月须向易林投资支付人民币400万元托管费。托管期限届满时,“康美实业应当将其合计控制的公司的股份的账面价值超出康美实业合计控制的公司质押股份对应的债务总额的增值部分的 33%作为奖励支付给易林投资或易林投资指定方并在 30 日内支付完毕”。另外,上交所还对ST康美的控股股东马兴田的债务偿还提出质疑,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尚未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上交所要求,公司需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同时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