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破产法,政府于11月20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个人担保人的规定。根据《破产与破产法》(IBC),个人分为三类:公司债务人,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个人担保人以及其他个人。
公司事务部在11月15日表示,与公司债务人的个人担保人有关的规定将从12月1日起生效。
关于新规定,该部表示,这些规定“为针对个人担保人向公司债务人发起破产决议和破产程序提出申请的程序和形式,撤回此类申请,邀请债权人提出的公开通知书等” 。
关根据《守则》,如果公司债务人的破产解决或清算程序的申请正在国家公司法律法庭(NCLT)待决,则与公司担保人或个人担保人的破产解决或清算或破产有关的申请也可以提交法庭。
相关新闻将沙欣巴格抗议者转移到临时营地:Subramanian Swamy在沙特医院的PM Modi印度护士中被冠状病毒感染:印度部长推特CDSL Q3第三季度净利润下降24%,收入增长10%“ ...在任何法院或法庭中待决的公司担保人或公司债务人的个人担保人的破产解决,清算或破产程序,应移交给负责处理该公司债务人的破产解决或清算程序的NCLT。”在发布中说。
守则中与公司程序有关的规定-破产解决,快速解决,清算和自愿清算-已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