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杭州,记者 汪斌)讯,继吸收合并浙江省内沿海五港和义乌陆港之后,宁波港(601018.SH)又进行一次资源整合。3月8日晚间,宁波港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远洋”)拟4.01亿元现金方式,收购大股东浙江省海港集团旗下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简称“海港航运”)100%股权。公司方面称,这次交易系解决同业竞争需要。
2020年12月30日,宁波港官宣正筹划宁波远洋分拆上市。3月9日早间,宁波港相关相关人士回应财联社记者称,“分拆上市是为了扩大港口板块优势,上市之后子公司就拥有融资能力,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宁波远洋若成功上市,将成为宁波港第一家上市子公司。目前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此次交易系兑现省海港集团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承诺的需要。”
相关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宁波港子公司分拆上市主要是出于金融战略考虑,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收购同业资产可以避免日后产生内部同业竞争。
据了解,宁波远洋主要从事国际近洋、远洋货物运输业务等,集装箱月均运输量保持在20万TEU以上,位列全球集装箱班轮前40位。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宁波远洋营收和净利润均保持平稳增长。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海港航运系由省海港集团于2019年11月29日独资设立,其定位是以江海联运业务为主的船队。目前,海港航运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其船只也尚在建造中。
上述人士表示,在建的几艘船舶是海港航运核心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港航运总资产为39961.51万元,净利润为-38.49万元,本次交易增值率为0.34%。
公告显示,鉴于海港航运业务性质与宁波远洋相似,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配合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工作,为避免造成同业竞争,有效整合航运资源,为宁波远洋注入更多优质航运资产。
资料显示,早在2015年,浙江省为加快建成“海洋强省”和“国际强港”,组建浙江省海港集团,成为国内第一家集约化运营管理全省港口资产的省属国有企业,随后展开了对省内沿海五港和义乌陆港的全面整合,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以温州、台州两港和嘉兴港两翼,联动发展义乌陆港的“一体两翼多联”的港口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