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了饿了么的工作服,骑上标有“饿了么”标识的电动配送车,你就一定是饿了么的人吗?不一定。
日前,以为43岁的饿了么骑手在配送外卖的途中猝死,其家属以为通过平台注册后,穿上了饿了么的工作服就是饿了么的一员了,但是当其追偿时,被饿了么告示,该骑手与平台无任何关系,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其家属提供2000元,表示理赔以该骑手自己在保险公司所投保险为主。据悉,该骑手此前仅投保了一份1.06元的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骑手家属找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表示,猝死只能获赔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饿了么网上订餐平台隶属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而蜂鸟配送则是其旗下送餐服务平台。据了解,任何一个人想成为饿了么配送员,都可以通过“蜂鸟众包”APP进行注册,成为一个外配送餐员,但是在注册成为骑手之前,还需接受该平台的一些相关约定,其中,在《蜂鸟众包用户协议》书里,有一项特别提示写道,“您知悉蜂鸟众包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您与蜂鸟众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
通过查询可知,类似上述骑手配送途中猝死的事件并非个例,但是大多数都因与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获得相应赔偿。据红星新闻报道,曾有一例美团骑手送餐途中猝死事件,经过法院裁定,送餐平台只是信息发布服务平台,与骑手签订“众包平台服务协议”的第三方科技公司只是作为众包平台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人和运作权人,为已在众包平台上注册的商家、消费者、众包员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不参与实际商业行为和交易行为,并非劳务用工的主体,亦非劳务报酬的支付方。法院认定骑手与上述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骑手父母要求美团众包平台以及第三方科技公司共同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诉讼请求。
骑手被平台“管理”,按照平台的指令和管理来提供服务,其配送收入方面的经济来源也是根据平台的规定进行分配的,是否是平台一句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撇清的?平台看似是多方信息的提供者,把自己定位成信息撮合方,是否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主体的用工义务呢?
外卖骑手争分夺秒去送餐,换来的就是你和“我”毫无关系,这样的做法看似“高明”却会寒了骑手们的心。
(责任编辑:王彦娜 H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