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银盛支付被罚没三百余万元,连带董事长李鲁被罚。
(图片来源:人民银行)
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20年第50期)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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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未对实体商户收单业务进行本地化经营和管理”
“第二,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深人银罚〔2020〕28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上述两项违法行为。
银盛支付上述违法行为亦直接“连累”了时任董事长李鲁。
深人银罚〔2020〕29号显示,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作出了如下处罚,即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1,304.4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841,304.41元,合计罚没款项3,042,608.82元(304.26万元)。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鲁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7.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银盛支付的违法违规行为连带董事长被罚的情形,在今年已经出现了两次。
今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披露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20年第9期),作为支付处罚榜上的“常客”,银盛支付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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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罚公示表显示,深人银罚〔2020〕4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于2020年3月26日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决定。
(责任编辑:孙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