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政府撤回了关税优惠,这些优惠已扩展到经济特区(SEZ)中开发商建立的电厂的运营和维护。
商务部在关于经济特区发电指南的通知中表示,2012年3月发布的指令已被撤回,2009年2月的立场正在恢复。2009年2月,该部允许经济特区开发人员仅在非加工区建立电厂的初期阶段就可享受关税优惠,而不能用于电厂的运营和维护。
但是在2012年,它还扩大了经济特区在发电厂的运行和维护方面的关税优惠。该通知自4月1日起生效。一位官员说,这一通知将影响经济特区的开发商,而不是在这些地区从事发电和贸易的单位。
关一位业内专家表示,此举将打击经济特区的开发商。一位行业官员说:“开发商在经济特区内建立了一座发电厂,并享有关税优惠,现在将把该地区划为非加工区。”为了促进经济特区的出口,政府在对外贸易政策中将所有激励措施扩展到这些地区以外的出口商可以使用的此类单位。
相关新闻巴西敦促印度削减鸡肉产品进口税巴西表示愿意从印度进口小麦,大米中心计划建立国家商业登记册:报告经济特区的出口额从2005-2006年的22,000千万卢比增加到2013-14年度的4,94,077千万卢比;经济特区的投资已从2006年2月的4,035千万卢比增加到2014年9月的3,80,284千万卢比;经济特区的直接就业人数从2006年2月的1,34,704人增加到2014年9月的13,50,0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