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季度末,94家保险公司暂未具备任何投资管理能力。
6月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通报了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共有110家保险公司具备不同类型的投资管理能力(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衍生品运用管理等五项能力)合计249项。94家保险公司暂未具备任何投资管理能力。
为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提高保险机构自主投资决策效率,去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45号文件”),决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投资管理能力的备案管理,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调整为“公司自评估、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管相结合”,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方式、频次等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违规情形和责任,全面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按照45号文件精神,中保协承担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自律管理职责。2020年以来,中保协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开发建设了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系统,作为保险公司开展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平台,同时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从系统运维、教育培训、自律查验、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中保协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工作,推动保险公司不断提高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加强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自律管理。通过教育培训、调研座谈、日常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保险公司扎实稳妥推进投资管理能力自评估和信息披露工作。
中保协披露截至2021年1季度末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相关情况,详见下表:
(责任编辑:牛江 HF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