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同时报告也指出,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灵活用工”、“灵活就业”由此成为热议话题。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比例达到55.68%,当前我国灵活用工人员数量约为两亿人。在某第三方招聘机构作出的调研中,42.6%的受访企业表示进行过灵活用工,19.4%有长期采用灵活用工模式打算。
家政行业人员缺口达3000万 灵活用工需解决权益保障不健全障碍
4月6日,央视财经推出系列报道,聚焦内需消费“堵”在哪,首播以家政行业为例,报道了家政行业千万人员需求与家政行业生源寥寥的矛盾供需关系。“灵活用工”话题引关注,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正点财经》、《经济信息联播》多档栏目均对此进行了相关报道。北京睦湃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杨毅受邀接受央视采访并针对如何有效破局、保障“灵活用工”模式下从业者权益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杨毅接受央视采访
根据央视报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122所院校,开设了125个家政相关专业。但是,家政专业的在校生仅为1344人,也就是说,平均每所学校不足20名。但目前我国家政从业人员的缺口,却高达3000万左右。供需如此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是家政服务作为一种“灵活用工”的新形态,从业者缺少一定的权益保护体系,一项针对北京地区近600名家政从业者的调查显示,有10.3%的家政从业人员并未与企业或雇主签订过任何合同或协议,仅有36.2%的企业或雇主给从业人员上过保险。
当下,中国灵活用工人员数量高达2亿人,新冠肺炎的持续影响或可进一步刺激企业产生更多灵活用工的需求,但对于如何规范灵活用工模式、有效保障用工群体相关权益,各方众说纷纭。
对此,睦湃律所首席律师杨毅表示,灵活用工作为一种在工作时间上、雇佣形式上、服务形态上都表现得比较灵活的新用工形态,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从法律层面,目前尚未有针对灵活用工的相关规定,所以,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及相关社会保障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杨毅也指出,现在部分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相应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就业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民事协议;陕西省拓宽非全日制就业渠道,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重庆、海南、河北等多地均出台相应措施,致力于有效保障灵活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相信不久国家也会判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这一新用工形态可以健康稳定的发展。
多方合力 建立灵活用工人员权益保障体系
灵活用工人员与实际用工单位往往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灵活用工人员无法通过相关劳动法律得到保护。杨毅表示,首先可以将灵活用工人员的社会保险纳入到现有的保险体系中,针对灵活用工人员的工作性质,在社保问题上参照相关保险规定,由用工单位为灵活用工人员缴纳保险,灵活用工人员享受保险待遇。
此外,为灵活用工人员制定适合新用工形态的法律法规,虽然当下各地方有出台了一些规定,但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在实际掌握中尺度不一,出现纠纷后,法院(司法部门)对此认识也是各异,如此对切实保护灵活用工人员的权益也是不够的,故而应结合这种用工新形态的特点,制定层级更高的法律,便于统一思想,确认实施。
更重要的,杨毅强调,从趋势上看,我国灵活用工人员群体越来越大,仅靠地方制定出台规定和制度,对某方面的问题进行规范,显然是不够的,我们应当建立综合性灵活用工人员权益保障体系,建立起用工单位灵活用工平台及政府相关部门各方形成的对灵活用工人员权益保障体系,系统全面的为灵活用工人员提供权益保障。
就业关乎民生,在当下严峻的市场环境和就业形势下,“灵活用工”新模式激活了市场,促进了就业,助力更多企业高效复工复产,随着相应权益保障体系的日趋健全,“灵活用工”将更加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助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