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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碳中和”建言献策详解联泓新科董事长郑月明的最新思路

2021-03-07 12:21:36来源:投资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月明认为,中国要解决碳排放和能源安全问题,亟待提高新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加快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同时,他还建议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

《投资时报》记者 汤巾

作为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所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碳达峰、碳中和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多个国家聚焦碳排放问题,明确了实现碳中和的时间表。例如芬兰计划在2035年实现碳中和,欧盟、英国、挪威、加拿大等国家将碳中和的时间节点定在2050年。而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月明看来,我国一次能源的需求量大、对外依存度高。2019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70.8%,天然气对外依存度43%,且居高不下,国家能源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据有关机构测算,风能、太阳能在一次能源需求中的比例,将由2019年不到5%增长到2050年的40%左右。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关键材料国产化能力不足的矛盾,逐渐凸显出来。郑月明认为,中国要解决碳排放和能源安全问题,亟待提高新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加快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同时,他还建议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月明

加强新能源材料产业整体规划

新能源材料是指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具有能量储存和转换功能的功能材料或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包括太阳能转换材料、锂电池材料、储氢材料及超导材料等。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新能源材料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技术水平在逐步提高,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已发展成为新能源材料大国,中国新能源材料和零部件在国际市场占比已经很高,光伏面板占全球市场的70%-85%,风力涡轮机占60%75%,电动汽车占60%75%,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已连续8年位居全球首位。

在郑月明看来,在高端新能源材料领域,我国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关键材料的核心技术还没有实现突破,关键材料对外依存度较高,国产化率较低,原始创新不足,企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发展。

以我国最具规模优势的光伏领域为例,光伏胶膜的核心原材料之一聚烯烃弹性体(POE)全部依赖进口;光伏组件封装用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树脂国产化率也不高,目前对外依存度达65%70%。同样是规模领先的锂电领域,高性能硅碳负极、高端隔膜材料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此外,中国氢燃料电池产业正处于大规模示范应用的初期,为突破发展瓶颈,迫切需要解决包括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碳纸以及储氢材料等关键材料的“卡脖子”问题。

新能源领域涉及的材料种类众多,特别是一些“卡脖子”材料技术门槛高、投入大,建议从国家层面完善新能源材料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加强相关体系、行业标准建设,加大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

郑月明认为,加强新能源材料产业整体规划和行业引导。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协调“政产学研金服用”,建立良性的协作模式,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打破新能源材料性能评价的行业壁垒,搭建标准化、国际化的第三方检测平台,提升性能评价的效率与可靠性。

他同时建议加强新能源领域关键材料的基础研究。支持设立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创新平台,重点关注关键材料技术研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大科研院所、高校等在相关领域的前沿技术研发投入,加强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加强专业领域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

此外,郑月明还建议大力培育新能源材料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包括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应用为牵引,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设立国家专项天使投资基金,持续加大对关键材料技术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扶持力度;加大对新能源关键材料企业在金融、税收方面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围绕龙头企业打造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和生态圈,增强集群综合竞争力。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防止环保治理“一刀切”,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基础上,于2020年6月重新修订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下称《指南》),要求全面推行差异化减排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企业,减排力度不低于《指南》要求。2020版《指南》扩大了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对包括钢铁、炼油与石油化工等39个重点行业适用范围和绩效分级标准进行了明确。

依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政策的精神,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广东、江苏、黑龙江在内的多个省相继印发或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标准、应急响应措施、应急豁免、应急资金保障等。

按照《指南》要求:“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可由各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但实际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家分级标准在执行,致使一些重点行业未能纳入绩效分级体系。比如,《指南》中规定重点行业--“石油化学工业”指的是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的工业企业。有机化学品主要为烯烃(乙烯、丙烯、丁二烯、异戊二烯)、芳烃(苯、甲苯、二甲苯)、乙二醇、苯酚、丙酮;合成树脂主要为聚乙烯、聚丙烯等。

事实上,我国烯烃生产除了《指南》中提到的石脑油、天然气制烯烃工艺外,还有另外两种重要路径:一是甲醇制烯烃(MTO),二是丙烷脱氢制烯烃(PDH)。我国“富煤少油少气”的资源禀赋,使得通过MTO、PDH工艺制取烯烃占比逐年上升。据金联创统计,2020年我国甲醇制烯烃(MTO)产能为1632万吨,在三种烯烃生产路线中占比达31%,该工艺路线烯烃及烯烃衍生物产品规模达数千亿元。采用MTO工艺生产烯烃并进行深加工的企业,其性质与石油化工类似;投资强度与石油化工相当;下游产品与石油化工大多数是一样的,应该列入重点行业或者参照石油化工行业进行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对MTO企业一律实施限(减)产是不合理的。

对此,郑月明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适用范围和绩效分级标准进一步梳理,将重点行业尤其是新兴产业(如MTO等)纳入绩效分级体系。

其次是建议加强对省(市)制定绩效分级标准的指导,使分级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使重点行业和企业“有类可归”、“有规可依”。

第三是对重点企业减排实施动态监测,给予排放达标尤其是超低排放的工业企业、国家认定的“绿色工厂”企业更宽松的环保政策。合理的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的减排措施,可实现减排和企业效益双赢,尤其是对稳定运行要求高的大型连续化生产企业效果更加明显。一方面,企业可以减少因限产而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调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减排,以争取国家环保政策支持的积极性,对企业起到正向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