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成都银行西安分行被骗贷2500万元。
物流园老板利用土地、房产抵押 申请贷款250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3年2月,陕西富平陕汽物流园有限公司(简称物流园)实际控制人姚某向成都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贷款2500万元。过程中,姚某提交了物流园的合作协议及财务报表,并将其名下土地及房产抵押给了成都银行西安分行。
收到贷款申请,成都银行展开核查工作。
物流园向外展现的实力十分可观。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姚某之父在贷款申请前3个月刚刚接受物流园另一名股东转让的股权。
此前姚某还以腾龙物流与德银融资绿林公司共同出资1600万元成立中富物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资占总股本49%。2013年1月,中富物联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4864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同年2月,此地开始动工建设陕汽重卡4S店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工程。
2013年10月,物流园与中富物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合同,约定将中富物联拥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作家1118.775万元转让给物流园公司,并办理了权属登记。至此,姚某手中控制物流园全部股权,并拥有了至少价值11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姚某提交了物流园的合作协议及财务报表,并将其名下土地及房产抵押给了成都银行西安分行。对于贷款审批人而言,看似最差的情况也能够保留住抵押物,成都银行最终决定同意贷款,并于2014年4月29日将资金打入物流园账户。
银行察觉抵押物被查封 欲追索借款受阻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成都银行就静静等待本息回笼即可。但是在2014年11月,该行却发现姚某提供的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查封,此笔贷款风险瞬间上升。
裁判文书网显示,尽管物流园办理了土地及房屋的权属登记,但是没有向中富物联支付对价。中富物联将物流园公司起诉至法院,但仍未收到转让款,之后再次起诉政府,撤销了物流园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不仅如此,动工建设4S店的工程公司也开始向物流园发难,直指物流园拖欠工程款825.79万元。
经过调查发现,物流园实际贷款用途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原材料。判决书显示,收到贷款后,物流园先将资金打入合同对手方账户,次日再从该公司将资金转回物流园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之后,物流园公司分多次向腾龙汽车多次转款共计2900万元,到账后再转入姚某等人账户用于偿还外债。
风险在贷款下发之后集中爆发,让成都银行猝不及防。2014年11月,成都银行决定终止合同,之后又要求姚某及旗下腾龙汽车承担连带保障责任。
成都银行向物流园公司及保证人追索借款未果,于2015年1月14日,申请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公证的债权文书立案执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物流园公司及姚强未履行到期债务,该院决定拍卖物流园公司房地产,因流拍及物流园公司房屋所有权证被该院判决撤销,且物流园公司拥有的土地被多次查封等原因,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调查后,发现物流园及其实控人姚某涉嫌骗取贷款,于2017年8月将姚某刑事拘留。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物流园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成都银行西安分行贷款,给成都银行西安分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姚某作为物流园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对物流园公司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亦构成骗取贷款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向物流园追缴贷款本金及孳息,不足部分姚某承担连带退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