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市场化的征信机构。
“从数据来看,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征信查询的总量中,小微企业占比高达60%,应当说是征信系统最大的受益者。”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如此说道。
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由人民银行牵头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全球的最大的征信系统。同时,由市场化的征信机构自主采集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信息,就是非信贷的征信信息,目前也已经成为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征信市场正在形成自己的特色,而且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方面正在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陈雨露指出,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在征信业现代化的更高的要求上,征信市场的发展对央行提出了新的课题。
实行持牌经营
2020年12月25日,朴道征信有限公司获央行批准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这是央行获批的第二块个人征信牌照。朴道征信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要股东分别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
而第一家持牌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为百行征信,于2018年2月份获批,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考拉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试点机构分别持股8%。
启信宝显示,百行征信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含,征集、利用企业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咨询、培训、市场调查及研究、数据库服务、技术服务等等,许可经营项目为个人征信业务。
陈雨露称,根据《民法典》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人民银行将会继续完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所有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服务,全部纳入征信监管,实行持牌经营。“央行第二张个人征信许可,就是出于这样一个考虑,个人征信服务一律持牌经营。”
从已拿到牌照的征信公司大股东成分来看,均有民营金融科技公司的身影。
陈雨露表示,在不断完善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的同时,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价体系创造条件。
此外,人民银行正在运用新的技术和新的规则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实现征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同时,要继续的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鼓励开放竞争来增加高水平的征信供给,以此不断的提升本土征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警惕社会“征信洗白”骗局
征信信息共享和征信信息保护是一对矛盾,人民银行在征信监管工作当中如何找到两者平衡点?
“人民银行要求征信中心把数据安全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从这个系统建设开始,就想尽一切办法配备了高素质的信息安全团队。”陈雨露介绍,在二代系统升级建设过程中,也把这一点放到了首位。所以,数据的安全性不断得到提升,目前来看,系统的安全性能得到了国际同行和世界银行考察团的高度认可。
在对征信市场的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方面,人民银行对发生了信息泄露,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
此外,人民银行还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大数据公司、大数据征信名义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查处以信用信息服务、企业征信服务名义招摇撞骗的行为。
陈雨露还指出,要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提出,我可以为你做征信洗白,或者给你做不良征信记录铲单。这些网络骗局要通过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不要轻信。”
如果企业或者个人被纳入了信用记录,甚至被纳入了“黑名单”,如何才是正规的“洗白”?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在会上指出,目前,信用修复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正处于加快完善的过程中,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的三种方式:一是失信行为整改后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是失信行为整改后停止公示失信信息。三是失信行为整改后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的记录。
关于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上述指导意见中要求,在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同时,要告知当事人移出名单的条件和程序。目前,海关、法院、税务等部门都已经建立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退出机制。
关于停止公示失信信息,在依法依规公示失信信息的基础上,市场主体完成整改后,可以申请缩短公示的时间。这方面目前正在抓紧推进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关于屏蔽或者删除失信信息的记录,《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纠正之日起五年,超过五年的征信机构应当予以删除。
陈洪宛表示,目前,有关地方和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间大多也参考这个规定,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也正在加快推进。
不过,陈洪宛强调,对一些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且不良影响无法挽回的,按照规定不能予以修复,比如像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劣质疫苗等等。“这样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随随便便就撤销公示、删除记录,公众都查不到历史信息,这是对受害者、对社会公众的不负责任。同时失信成本过低,不痛不痒,对其他的市场主体也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将按照上述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信用修复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信用修复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不断健全信用修复的机制,更好的引导失信主体主动自新、重塑信用。
据悉,在今年疫情期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费用减免近10个亿里面,小微企业受益占比也将近60%,受益涉及到270多万家小微企业。今年以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已经促成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将近2万亿元,
陈雨露进一步表示,明年1月1日,经过国务院批准,全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依据《民法典》,人民银行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高质量的动产抵押和权利担保服务。
(作者:朱英子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