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投 >

韩国进口膳府酿造酱油核心指标不及格

2020-11-11 11:58:31来源:中国网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7号)。

四川省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商场销售、标称SEMPIO FOODS COMPANY出口的、膳府(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的膳府酿造酱油501(原产国:韩国,生产日期:2019/7/2),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测值为0.93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06g/100mL。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产品标签标示值规定氨基酸态氮≥1.06g/100mL。

据膳府中文官网简介,膳府成立于1946年,以酱油工厂发家。1958年,膳府为管理酱品质,在韩国成立首家“酱类专业研究所”。2008年,膳府在上海成立分公司。而在产品介绍页面中,膳府称旗下的“酿造酱油501”经6个月的缓慢发酵而成,属特级酱油,是韩国的代表性酿造酱油。

广东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太古汇店销售的、标称巴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艾森士鱼子酱味薯片(膨化食品)(原产国:西班牙,生产日期:2020/3/1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0.5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巴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25g/100g。

天猫时代发展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吉林省松原市时代发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松原鑫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舌糕(生产日期:2020/7/18),菌落总数检测值为35000CFU/g;44000CFU/g;37000CFU/g;41000CFU/g;4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天猫比比妙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劳力斯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劳力斯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杭州临安比比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生产日期:2020/7/24),霉菌检测值为3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5CFU/g。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的霉菌菌落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霉菌最大限量值为25CFU/g。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宁夏四季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黄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检测值为0.032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g/kg。

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银川市兴庆区洋绿蔬菜经纪经销部的黄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检测值为0.03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g/kg。

亚硫酸盐是常用的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长期食用亚硫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中规定,豆芽中的亚硫酸盐(以SO2计)应符合≤0.02g/kg的规定。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检测值为45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重庆市两江新区家联生鲜超市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检测值为259.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伟南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吡虫啉检测值为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