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飞乐音响发布《诉讼进展的公告》称,上海市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原判,飞乐音响赔偿315名投资者合计金额约为1.23亿元。
飞乐音响在公告中表示,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2020年度对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计提了1.81亿元预计负债,且该预计负债已涵盖上述判决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鉴于其他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生效法律文书,尚无法准确估计影响,因此上述判决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影响,最终对本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飞乐音响案是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全国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凡是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索赔。
2017年8月26日,飞乐音响发布2017年半年度报告,声称收入和利润实现增长。自报告发布当天起,飞乐音响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上涨。然而,2018年4月13日,飞乐音响在其发布的《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中承认,公司2017年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会计差错,预计将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公告发布后,飞乐音响股价即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
对此,上海证监局于2019年11月对飞乐音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飞乐音响索赔。对于本案来说,在首批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终审胜诉后,后续诉讼程序将相对简单,受损投资者有望更快捷的获赔。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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