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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核心“基”遇,“智能电动车ETF”6月18日重磅上市

2021-06-18 18:19:50来源:大众证券报

6月17日单日大涨3.61%后,中证智能电动汽车指数(H11052)最近两个月已强劲上涨26.36%,成为这轮A股反弹行情的急先锋。“碳中和”大背景下,电动车的“智能化”风潮,正是资本市场的核心议题。

6月18日(周五),华宝中证智能电动汽车ETF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简称“智能电动车ETF”,交易代码516380。交易所交易时段内,投资者可像买卖股票一样,直接在二级市场便捷地交易“智能电动车ETF”。“智能电动车ETF”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键配置智能电动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的投资利器。

万亿新蓝海!智能电动车ETF今日重磅上市

一定程度上,相较于汽车的电动化,汽车的电子化、智能化似乎更令人激动。无论是“带四个轮子的手机”,还是“移动会客厅”、“移动影院”、“移动卧室”......,种种形象且前瞻的比喻,描绘出汽车智能化浪潮,也昭示着智能电动车时代丰富的商业、消费场景。

毫无疑问,未来已来。随着全球电动车产销量的节节攀升,“汽车智能化”也正从幕后走到台前,吸引着资本的疯狂倾注。百度、小米、阿里巴巴、华为、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们纷纷盛装登场,触角已经延伸到包括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网联在内的各个“汽车智能化”细分领域。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智能电动车正迎来政策、供给、需求三端的协同共振。汽车将会成为最大的智能终端,成为下一个互联网的入口。IDC预计,到2035年全球智能汽车产业规模将超过1.2万亿美元,中国智能汽车产业规模将超过2000亿美元。

中信证券分析,汽车电动化逐渐成熟,智能化进入加速期,智能电动车市场规模将持续高速增长。到2025年,中国智能汽车销售规模将达700万辆(渗透率20.4%),更多科技公司入局汽车市场,传统车企觉醒加速智能化进程。其中,2021-2023年将有更多科技公司涉足汽车领域,2023-2025年可能成为电动车产品竞争最激烈的阶段。

“智能电动车”赛道也因此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6月18日(周五),华宝中证智能电动汽车ETF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简称“智能电动车ETF”,交易代码516380。在交易所交易时段内,投资者可像买卖股票一样,直接在二级市场便捷地交易“智能电动车ETF”。相比于个股投资,ETF由于是投资一篮子股票,风险大大分散。

两大浪潮共振!黄金赛道腾飞在即

据悉,上述“智能电动车ETF”所跟踪的中证智能电动汽车指数(H11052),从沪深A股中选取主营业务涉及智能电动汽车动力系统、感知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通讯系统、整车生产以及汽车后市场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反映智能电动汽车产业链上市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目前,该指数的前十大成份股中,囊括了宁德时代、比亚迪、汇川技术、科大讯飞、先导智能等明星龙头股。

备受瞩目的是,该指数历史表现颇为亮眼,超额收益显著。Wind数据显示,自基日2014年12月31日至2021年6月17日期间,中证智能电动汽车指数累计收益为333.31%,年化收益率为26.28%,相较沪深300、中证500的累计超额收益分别为285.75%、307.88%,年化超额收益分别为19.90%、22.61%。

可以说,“智能电动车ETF”覆盖智能电车全产业链,包括电气设备、汽车、化工、有色金属、计算机、电子等,可谓一指尽揽锂电池、乘用车、汽车零部件等细分行业优质龙头,目前其前十大重仓成份股权重合计达67.23%。

近一年多来,ETF赛道上的竞争渐趋白热化,华宝基金在行业主题ETF这一细分赛道上,做出了特色与优势。华宝基金已经布局了券商ETF、科技ETF、银行ETF、医疗ETF、电子ETF、食品ETF、化工ETF、军工行业ETF、智能制造ETF、金科ETF、有色ETF等明星产品。其中,券商ETF最新规模超226亿元,是国内最大的行业ETF之一,科技ETF、银行ETF、医疗ETF等产品均是对应细分行业赛道的旗舰产品。业内流传的“投龙头·选华宝”名副其实,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2019年度和2020年度,华宝基金连续两年蝉联上交所评选的“十佳ETF管理人”。

此次“智能电动车ETF”御风上市,是华宝基金“龙头系列”行业主题ETF矩阵的再度升级,持续巩固着华宝基金在这一细分领域的优势。智能电动车ETF(516380)为投资者把握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两大产业浪潮的共振机遇,提供了优质的投资工具选择。

风险提示:本产品由华宝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投资需谨慎!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以上指数成份股仅作展示,个股描述不作为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也不代表管理人旗下任何基金的持仓信息和交易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