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杉/文
2月7日,大公国际收山东证监会警示函,被勒令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1月11日,东方金诚收到2021年人行1号罚单,被给予警告,罚款594.5万。
开年2家评级机构遭监管“出手”,评级机构再次面临监管重锤。财经网金融发现,多家银行与上述2家评级机构合作。
此外,贵州银行、泉州银行、泸州银行、建设银行等至少5家银行合作多家评级机构。
当各家机构对银行主体评级标准不一时,有银行选择不予披露部分评级结果,有银行面对评级结果“择优合作”。
大公国际收警示函 年内2家评级机构遭监管“出手”
2月7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国际”)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警示函。据悉,大公国际在“16长城01”、“16长城02”评级过程中,未对相关信用评级报告所依据的部分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验和验证。
在1月11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诚”)收到了人行营业管理部2021年的1号罚单。据悉,东方金诚被处以警告,罚款594.5万,相关负责人被罚8万。主要违规事实系“未按法定评级及程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违反评级作业的一致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此类评级机构第一次受到监管重锤。 财经网金融梳理发现,2016-2020年,每年东方金诚均收到地方证监局警示函,或者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0年全年,东方金诚收到2次北京证监会警示函,分别在3月和12月。2020年3月,东方金诚因未严格履行行业规范等原因,收到警示函。2020年12月,东方金诚再收警示函,因“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等原因被责令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12月18日,东方金诚还收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被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此前2019年,东方金诚也因“对个别发行人出具的评级报告数据计算不准确”等原因,收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 被暂停业务的不只是东方金诚,2020年12月,大公国际又收到警示函,被要求1个月内完成整改。而在2018年8月,大公国际收到更重要处罚,被证监会暂停证券评级业务1年。
银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苏筱芮表示,2家评级机构遭严监管,表明其业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合规能力不足,需要依照监管指示进行整改,对合作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声誉方面。
近日,银保监会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保险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与该机构合作的银行受到声誉的影响程度如何,是否存在使外界认为此前银行的评级结果有失公允的情形,需要对此进行评估,结合动态的外部环境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泸州银行卷入涉罚评级机构风波
监管重锤下,与上述评级机构合作的银行也引人注意。泸州银行此前曾被国际评级机构标普信评主体评级为BBB,1年后,该行撤销这主体信用等级,撤销的1个月后,国内2家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和东方金诚上调该行评级,分别给出AA和AA+。
2021年2月3日,泸州银行发布同业存单计划,在该报告中,泸州银行在“发行人评级信息”中介绍,信用评级机构系东方金诚,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财经网金融在东方金诚官网检索发现,此次主体评级AA+系2020年11月6日披露,在东方金诚收警示函,被要求3个月不得承接新业务前1个月。
据东方金诚评级报告披露,评级等级从C到AAA,除了AAA和CCC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以用“+”“-”等符号进行微调。泸州银行收到“AA+”等级,表示“偿债能力很强”。而在此前7月,大公国际受托,给出泸州银行AA的评级。据wind数据显示,东方金诚在大公国际后变更评级,微高一级。
值得注意的是,1个月前,2020年6月24日,国际评级机构标普信评发布公告,称,撤销泸州银行BBB主体信用评级,这一举措并不常见。
据公告透露,系因泸州银行表示不再需要保留评级,撤销BBB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撤销之前的展望为稳定。标普信评的公告称,“撤销前的等级和展望恰当反映了标普信评对该行的信用观点。”
原来,此前2019年7月,标普信评受托评定泸州银行主体信用等级为BBB,展望为稳定,而泸州银行选择1年后撤销BBB的主体信用等级。
而在撤销标普信评的BBB等级后,该行合作的2所国内评级机构给出更高主体评级。这与后来大公国际的AA中间隔着3个级别,与东方金诚的“AA+”相隔4个等级。
公开资料显示,标普信评系国际评级巨头之一的美国标普全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全球独立信用评级提供商,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在2019年1月28日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并取得A类牌照。
财经网金融对此联系了泸州银行,但是截止发稿,对方尚未回复。
更有6家银行合作多个评级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像泸州银行这样同时和2所评级机构合作,并不常见。
而财经网金融不完全统计发现,和多家评级机构合作,除了泸州银行外,还有贵州银行、泉州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锦州银行、建设银行。
有的银行经历着短暂的评级差异,后“迎”来相同的评级结果,也有的银行与评级机构终止合作。
以贵州银行为例,wind和大公国际官网显示,2019年7月29日,大公国际受托给贵州银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而7月31日,另一评级机构中诚信对贵州银行维持AA+的主体评级。拐点发生在1年后,2020年7月27日,大公国际维持AAA的主体评级,第二天7月29日,中诚信上调评级为AAA。
而泉州银行,在主体评级历史上,同样和新世纪、东方金诚、中诚信国际等公司均有合作。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一评级机构中诚信与该行终止合作。在此之前,中诚信国际对该行维持AA的主体评级。
据wind显示,在最新的评级信息中,2020年7月,新世纪和东方金诚均给出该行AA+的主体评级。而在1年前,2019年7月31日,中诚信对该行维持AA的主体评级。但是,拐点产生在1年后,2020年3月,中诚信国际在官网公告,终止对泉州银行的信用评级。中诚信给出的解释是,泉州银行金融债券已兑付,“该行无经中诚信国际进行评级的存续债项。”
财经网金融对此联系泉州银行,对方登记了财经网金融联系方式,但是截止发稿,尚未回复。
评级机构易滋生寻租空间
今年2月9日,在《关于近期信用风险事件下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思考》一文中,中国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部王维维和宋颖杰曾指出,“从债券余额的评级分布看,我国信用债市场存量债券评级整体较高。”
此外,“由于评级是监管要求的发行资质门槛,且直接影响融资成本,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不同评级公司之间竞争激烈,评级公司承受较大压力,也容易产生寻租空间。”
对此,苏筱芮对财经网金融表示,一方面需要建立“防火墙”制度,在可能寻租的业务领域细化管理规范,设置合作中不能触碰的“红线”;另一方面需要加大事后打击力度,对双方合作中违规行为导致的恶果开展溯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以警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