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银行今天表示,获得原则上批准建立支付银行和小型金融银行的实体只有在获得最终许可后才能加入任何支付系统。“ ...已获得其原则上批准设立支付银行和SFB的实体,可在获得启动许可证后,向印度储备银行申请任何集中式/分散式支付系统(包括巴拉特账单支付系统)的成员资格根据1949年《银行业管制法》开展业务。”
它说,印度储备银行已经收到这些实体关于加入任何集中式/分散式支付系统的批准程序的疑问。中央银行分别在8月和9月宣布了21个获得原则上批准设立支付银行和SFB的实体的名称。“原则上”批准的有效期为18个月,在此期间,申请人必须遵守印度储备银行规定的所有要求,然后才能授予最终开业银行业务许可证。
印度储备银行在另一份声明中说,为鼓励支付和结算系统领域的创新者,中央银行宣布了“支付系统创新奖”。它说,可以考虑授予奖项的广泛创新领域是支付安全性,包括防止欺诈,客户便利和成本降低以及使用新兴技术进行支付。该竞赛将由储备银行的全资子公司银行技术发展与研究学院(IDRBT)组织。
关“ IDRBT很快将通过邀请创新者的申请来启动该过程。参赛作品将由一个专家小组进行评估。三名最佳创新者将获得奖状/奖状。”
相关新闻巴西敦促印度削减鸡肉产品进口税巴西表示愿意从印度进口小麦,大米计划建立国家商业登记册:报告它说,获得这种奖励的想法源于印度储备银行坚信,正确的创新有可能改变任何国家的支付格局。它说:“印度储备银行承认创新在开发价格可承受,可互操作,包容性和安全性的支付系统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