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路透社)-美国消费者破产程序的两个变化可以帮助一些最受困的学生贷款借款人摆脱现代债务人监狱的束缚。
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总统上周指示三个美国政府机构-财政部和教育部以及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于10月1日前报告是否应修改学生贷款的破产或其他法律法规。
早在上周五就提出了一项法案,该法案是由一群民主党参议员提出的,该法案是在破产法庭上消除私人学生贷款。
在伊利诺伊州参议员迪克·德班(Dick Durban)的领导下,立法者提出了《 2015年苦难学生公平法》,以撤销私立学生贷款的特殊待遇。但是该法案有望在共和党控制的国会中获得通过的机会很小。
令人遗憾的是,2005年的法律很难使私人学生贷款与联邦学生贷款保持同等水平。
与联邦学生贷款相比,私立教育贷款不使用纳税人资金或没有政府担保。联邦学生贷款也不会使用信用评分或改变利率来反映违约风险,而私人贷方会这样做。
私人贷方通常要求信誉良好的共同签名人,而联邦贷款则不需要。
换句话说,私立学生贷款人可以并且确实采用弥补他们所承担的风险的方法。然而,与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或任何其他私人发行的债务相比,他们的贷款在破产程序中得到的保护水平更高。
另一个非常需要的变革,可能不需要国会采取行动,将是取消由最麻烦的债务人发起的,旨在消除最麻烦的债务人消除联邦学生贷款的努力的看门狗。
当前,无论他们的财务状况或个人状况有多严重,很少有人能够在破产法庭上消除学生贷款。债务人不仅必须证明他们在偿还债务时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准,而且他们的状况不会改善。
财务挑战少数试图证明自己财务状况不佳的借款人通常会遇到教育信用管理公司(Educational Credi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的严厉法律挑战,该公司是联邦政府雇用的一家私人非营利组织,用于监督破产案件。
美国国家消费者法律中心(National Consumer Law Center)谴责ECMC“采取强硬手段”,而《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的一项调查发现,该机构“偶尔会陷入可疑的境地。”
新罕布什尔州一位破产法官对ECMC的制裁是因为其追捕一名已经还清学生贷款的妇女,从而滥用了破产程序。在另一起案件中,ECMC对胰腺癌和许多其他疾病的受害者提出了部分学生贷款解除的上诉,理由是她未能证明恶名昭著的致死性癌症的复发是“一种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一种可能性,”法院记录显示。
不堪重负的学生借款人的拥护者表示,ECMC的不懈攻击和呼吁推动了本已令人生畏的教育债务减免申请成本。
该机构表示,它正在努力为纳税人收回尽可能多的钱。“我们公司贷款服务部门的员工每天上班,主要集中在两件事上:完成我们被委托代表纳税人和联邦政府进行的工作,以尊重,同情和尊严对待每个学生ECMC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David Hawn在电子邮件声明中说。
实际上,ECMC成立于1994年,是因为在大量借款人无视其债务后,另一个保证联邦学生贷款的机构破产了。但是自那时以来的众多改革使摆脱教育债务变得更加困难,并为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提供了更多基于收入的还款选择。
因此,那些进入破产法庭的人现在是“石头砸死”的案件,几乎没有钱可收回。破产标准已经设定得很高,以至于没有必要如此热烈地提出上诉。
破产法不允许定期提交学生贷款。取而代之的是,尝试解除教育债务需要额外的备案,称为“诉讼程序”。
发表在《美国破产法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发现,在2007年申请破产的170,000名学生贷款中,只有213人采取了这一额外措施。其中,有51家赢得了全部偿还贷款,有30家获得了部分偿还。
对抗性诉讼需要为已经现金短缺的客户所雇用的律师进行大量工作。破产律师指出,胜诉者通常代表自己或获得免费法律帮助。
考虑到这些高难度的障碍,ECMC的好战态度实在是过大了。如果联邦政府希望继续使用其服务,则在要求不幸的借款人之前,应要求该机构运用常识和共同体面。
(作者是路透社专栏作家。所表达的意见是她自己的。)